苏新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探讨类案办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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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2018年8月14日下午,富平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第四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研究讨论三件民事案件。会议由富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宏军主持,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新宇应邀列席。
左图为苏新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右图为富平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现场
在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后,与会的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当前拒执罪办理存在的难点和困惑、如何加大对拒执罪的刑事惩戒力度,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纷纷发表意见,提出对策。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旭刚也就法院执行阶段如何固定证据确保拒执罪顺利进入诉讼环节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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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新宇检察长发言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重要方式,更是完善检法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审判工作的问题一定程度折射法律监督工作的问题,在国家的法律架构内,尽管检法两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坚决不能做法院的损友,而是要做诤友、益友,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关系,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局面。同时建议县法院不断拓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的范围,形成固定化、经常化的沟通协作机制。
苏新宇检察长强调,诉讼活动中检法两院难免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产生分歧,这是符合司法规律的常态,也只有执法司法观点的碰撞才能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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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宏军院长表示,多年来,检法两院在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为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今后再上一个台阶,共同致力于司法体制改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本次会议上,两院还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办理达成共识。
2018年第96期
供稿:公诉部门
编辑:马 转
审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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